为加强对建筑
装饰装修工程的监督管理,山东省临沂市住建委日前向各县区建设部门、各建设单位和各装饰装修企业下发了《关于加强装饰装修工程
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的通知》。
《通知》要求,凡在山东省临沂市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和对原有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独立发包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项目,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含300平方米)的,工程开工前必须申领施工许可证,工程完工后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申请人可向市行政服务大厅住建委窗口提出办理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