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日前发布了《建筑防水卷材行业准入条件》和《建筑防水卷材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建筑防水卷材行业的准入管理。准入条件和办法实施后,将为引导建筑防水卷材行业健康发展,抑制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加快行业兼并重组以及产业结构调整起到重要作用。
据悉,当前我国的防水
材料生产企业和作坊约数千家。其中除一部分企业是经正规基本建设或进行大规模技术改造而整体水平较高外,大多数厂家规模小、装备简陋、技术水平不高、产品档次低、管理落后、粗放经营。由于防水材料行业企业结构长期处于小、多、散状态,未能形成集约化规模经营,造成资源、资金、人才的分散和浪费,影响了行业整体实力的增强。
对此,准入条件指出,“十二五”期间,行业立足国内需求,严格控制增量,重在优化存量,着力调整结构,推进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和规模效益。同时,对于新建改性沥青类(含自粘)防水卷材项目单线产能规模不低于1000万平方米/年。新建高分子防水卷材(PVC、TPO)项目单线产能规模不低于300万平方米/年。